(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营造“迎亚运盛会”“健康金华”氛围,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一、开放对象
本校学生及家长、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单位及社会团体集体前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参加健身或组织比赛的,须提前5日联络学校,准备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学校事先需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二、相关要求
凡经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认定,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均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做到“应开尽开”,实现100%开放,除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以外的公办中小学校,均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和室内体育场馆。
鼓励民办中小学校向社会积极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和室内体育场馆。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开放范围+开放对象+登记管理……)
>>>点击查看金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时间